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和产业等政策,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意见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通过优化公共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鼓励展览机构到境外办展参展。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对属于《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税收政策范围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展览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