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已经开始享受国内旅客运输的进项抵扣了。但是,有些纳税人的旅客运输票据却不能抵扣。
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在进入具体分析之前提醒您,旅客运输票据抵扣的两大前提:两大前提,1.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政策执行时间是2019年4月1日起。
接下来,申税小微带您看看旅客运输不能抵扣的五大陷阱:
五大陷阱
陷阱一:您的扣税凭证没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避雷点: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且纳税人手写无效。
陷阱二:纳税人从其他公司邀请的讲课专家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
避雷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陷阱三:您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为国际运输服务
避雷点:能够参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必须是国内旅客运输,国际及港澳台旅客运输服务并不参与抵扣。
陷阱四:如果取得是“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显示为***)
避雷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只有发票有税额税率的,才可抵扣。
陷阱五:您企业取得的旅客运输凭证是给员工提供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形,或是是服务于免税或简易计税项目的
避雷点:只有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国内旅客运输票据才可以抵扣,对于专门用于福利、招待、免税项目活动的出差票据不得计算抵扣。因此以上情况是不能够进行抵扣的,如果您进行了抵扣,请及时做进项转出。
记住这些“小陷阱”后,让我们跟随公司员工“小张”的出差行程体验一下究竟哪些旅客运输票据可抵扣,哪些不可抵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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