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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的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风险
上传日期:2023年8月8日  浏览次数:496

  随着信息技术领域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大数据时代来临,加强大数据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成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最新的科学技术共同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理念和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小微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大数据时代财务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小微企业如何应对大数据时代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税务风险,笔者浅析建议,旨在提高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习总书记在全国十四届政协联组会上提出,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为民营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渗透到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大数据时代来临,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最新的科学技术共同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理念和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加强大数据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笔者在近几年财政税务部门的“两税”普查及税务部门下发的税务风险点任务中发现,部分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务人员构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远远不能适应小微企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时不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税务风险等不利影响。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减少或规避税务风险很有必要性。

  大数据时代现行小微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带来的税务风险

  财务管理意识淡薄,部分小微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不高,导致涉税风险点。有道是管理出效益,小微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突显,现有小微企业的财务人员基本上是从社会上聘请专职或财务公司的兼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有的还同时兼职于两家或多家企业,会计核算流于粗放,无法有效地开展财务管理,更谈不上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观念滞后,甚至有的企业是全家班,一人当法人代表、一人兼职当会计和出纳,任人唯亲,根本不问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部分人认为只要按时向税务部门申报了就没有问题了,殊不知,当前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基本实现了税收数据的全国大集中。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能够全面采集纳税人登记、申报、缴税、评估、稽查等涉税信息,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则全面掌握企业的开票数据。通过这两个系统可以实现全程对企业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基本实现了税收数据的大集中,不完整的数据时常让税务“金三”系统大数据分析比对出现风险疑点。

  财务核算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引发涉税风险。部分小微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些企业明显存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不真实、不合规范、账账、账实不符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不按《会计法》要求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二是不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有的连“应交税金”科目都没有设置,有的仅设置了会计科目,却没有核算内容;三是不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编制记帐凭证、记帐、结帐、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存在帐证、帐帐、帐实不符现象;四是不按规定办理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五是不按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不按规定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销毁等等,大多数企业主要会计要素核算存在偏差,如虚列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实、损益不实等。企业财务管理明显松懈,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税务部门“金三”系统在全面集中与整合全国范围内各类涉税业务数据的基础上,提供增值税发票查询分析、纳税人关系分析、票流分析、风险情报系统、用户画像五大功能。全国各级税务部门均可依托该系统,通过由点及面的数据分析,对风险行业、风险区域进行精准识别,进而判定纳税人的风险等级,精准施策。例如:基层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单户企业的数据分析其办税行为特征,进而为企业精准“画像”;也可以通过税收大数据进行区域特点分析,识别税收高风险区域和行业。“云平台大数据”集成系统的建立,提高了税收风险管理的精准性,进一步提升了“以数治税”效能。财务核算不健全,造成财务数据缺乏逻辑,大慨率被税务部门大数据分析抽中为涉税风险。

  财务制度不完善,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出现了税务风险。有些小微企业老板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指使甚至强令财务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假账,编制假报表;有的则不顾会计人员反对,强行办理违法违纪的财务收支。编制有关会计账目报表时草草从事,对出现的错误知情不报,对小微企业负责人做假账行为也睁只眼、闭只眼,对违反会计法、会计准则的事情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他们出谋划策。再加上有些小微企业负责人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现在的部份会计人员属下岗职工,工作来之不易,拿老板的钱只有惟老板是从,否则会遭辞退失业风险。缘于小微企业管理者各种原因,对报表进行一些合法或者非法的操作,使得财务信息滞后、失真。现在税务部门“金三”系统全面覆盖,连自然人代开发票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等个人涉税信息全部由大数据监控,企业财务信息失真,税务部门“金三”系统大数据分析比对企业财务报表就出现了风险疑点。

  监督管理体系不到位,会计信息失真带来税务风险。受现行管理体制的影响,对小微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两套帐、多套表,会计信息失真, 财务管理空白或混乱。企业的会计人员不完全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一些小微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薄弱,往往片面强调搞活企业经营,有什么事认为反正自己是小微企业,流行有事“了难”,放松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削弱了会计的内部监督,有的甚至强令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使得内部监管形同虚设。外部监管有来自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而这种经济监管标准不统一,例如在对待财政、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年审问题上,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需要的是企业实际的财务数据,而银行需要的是利润可观的报表数据,这样才有利于企业贷款信誉的提升,因此企业一个年度有几套不同数据的报表,加之小微企业的人、财、物基本上都是老板一人说了算,对小微企业的监督监管部门有时无从监督,监管部门功能上相互交叉,有时又各自为政,无法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只能是东家管了西家查,监督管理体系不甚完善,此类现象无疑增加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的税务风险。

  大数据时代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风险的应对

  当前我国在以人工智能、云计算、网络爬虫、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大数据背景下,加强大数据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成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标志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财务管理也面临新的挑战,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管理领域范畴,而是向着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销售策略等多个领域延伸、渗透和发展。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莫大的挑战。

  大数据时代促使企业的财务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对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财务管理者具有系统性和管理性思维,将视野扩大到风险信用管理、作业成本管理等方面。大数据时代,财务处理工作越来越自动化和网络化,更多的工作由计算机系统来完成,通过计算机平台系统,建立财务信息电子档案及财务管理应用平台分析系统,实现信息在核算系统、业务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监管系统等平台的有效传递。要求财务管理更加注重财务分析,业财融合,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光看报表是远远不够的,财务管理还要对企业的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充分了解,多渠道收集信息,将获取的多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报告,把握各时点数据及时与内外部相关方共享,充分了解企业的战略目标,深入分析各种数据信息,清晰解读大数据背后对企业有价值的信息,实现数据的价值最大化,提供与企业经营周期和战略目标与之相匹配的经营决策。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倒逼小微企业不得不重视与加强财务管理,以规避不合规的财务数据带来的税务风险。

  转变观念,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规避小微企业涉税风险。一是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会计法》、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等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会计社会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小微企业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是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要保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税务部门应加强企业财务辅导,对不符合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建议企业及时变换,同时广大会计人员要自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学习最新的财务知识和税收政策,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从思想上转变观念,依法财务管理,规避税务风险。

  规范社会对各类事务所的监督和约束,防范小微企业涉税风险

  一是优化配置会计资源,充分发挥代理记帐的优势。根据《会计法》、税法和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应该建帐建制而达不到会计核算质量要求的小微企业,一律由具备代理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记帐。二是借鉴国外有关做法,对提供咨询、代理业务等存在较大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提供审计业务,以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三是减少特权部门的干涉,尽量杜绝由特权部门指定的各类事务所进入小微企业的特权,以促进事务所更加注重自身的业务技能和声誉,而不是把精力花在如何获取特权上。四是发挥社会各方面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检举监督作用,采取加强宣传、奖励等方式,增强大众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检举监督意识。《会计法》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加大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打击力度;五是加强各类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惩违法违规人员,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真正发挥各类中介机构的“防火墙”作用

  强化部门配合,完善监管机制,有效监控涉税风险。小微企业的财务数据涉及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审计及统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对小微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监督检查配套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小微企业讲诚信,有效地解决两套帐、多套表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控企业涉税风险点,创建和维护和谐有序的绿色会计环境。

  强化宣传辅导,引导诚信财务,减少涉税风险。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不健全致使企业出现虚假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税务部门应积极宣传政策,转变纳税人观念,引导诚信纳税,借助“实名办税制”和失信惩戒手段,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充分利用互联网信用大数据,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督促小微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规避或减少涉税风险,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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